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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新政,鼓励企业拓展用地空间
2005-07-20 18:47  扬州

扬州市面对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日前出台了《关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3层以上的厂房免缴基础设施配套费。
《意见》强调,要积极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各开发区、园区以规划定位置,以项目定土地,以投入产出定面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与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项目,千方百计确保用地。对全年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土地供应坚持“保重点、控一般”的原则,重点向开发区、园区工业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倾斜。《意见》指出,各地应按照省统一制定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适时适度提高投资强度。鼓励企业在现有的用地规模上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加大技改投入,实现增资扩容。除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厂房建设要向多层发展,建设3层以上厂房的企业,3层以上部分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适度控制项目用地规模,提高生产性用地比例。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鼓励工业项目使用多层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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