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江苏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江苏扬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工作调研 >  正文
加强管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
2006-07-08 16:17  文章来源:扬州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一、今年对外劳务合作情况

今年1-5月,我市完成外经营业额5370万美元,同比增长22%,其中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1058万美元。新派出劳务人员820人,其中对外劳务合作项下402人,期末在外人数3373人,其中对外劳务合作项下1888人。

对外劳务合作富有成效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

1、承包工程项目下派出的劳务人员增多,所占比例不断上升。近年来我市的对外经济合作由对外劳务合作为主转变为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劳务输出为主,劳务人员也转变为大多派住在外承包的工程项目上。今年1-5月我市新派出的820人,工程项下418人,占51%。

2、对外劳务合作的市场不断扩大。前几年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的市场主要在日本和新加坡,经过几年的开拓,现市场扩大到20个国家,除日本、新加坡等传统市场外,巴基斯坦、阿联酋、沙特、叙利亚、卡塔尔、苏丹、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哈萨克斯坦,德国、西班牙已成为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的主要市场。

3、由对外输出缝纫工、建筑工为主向多工种较高层次发展。以前我市对外输出的绝大多数是缝纫工、建筑工等低端劳务,近几年我市开始向外输出石油勘探开采、核电站建设、水利工程施工人员,逐步向较高层次发展。

4、个别经营公司违规代理。我市有个别劳务经营公司刚完成改制,自己的业务渠道不足,不顾管理部门三令五申,违规为没有资质的中介公司代理业务,为中介公司出项目说明,已造成了不良后果,受到有关部门的批评和处理。

5、部分经营公司从事劳务中介业务。其原因有两种,一是自己没有一手单子,只能为有单子的公司介绍劳务拿点中介费;二是自己有某些国家的业务,但没有这些国家的经营权,只能请别的经营公司代理,加大了经营成本。

6、部分经营公司回避项目审查。由于办理因私护照放开,送签的渠道多种多样,经营公司的有些项目不到省、市外经贸管理部门审查备案,逃避审查。逃避审查的项目往往有工资低、收费高、不培训等不规范行为。

7、我市对涉外劳务中介机构还没形成有效管理机制。我市没有出台对涉外劳务中介公司管理的规定,也没有一个机构对劳务中介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涉外劳务中介混乱,出事后难查处难解决问题。

二、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稳定发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

转变增长方式,立足科学发展。加强对经营公司的管理,督促经营公司规范经营秩序,稳步发展对外劳务合作。

1、扩大承包工程项下劳务输出的比例。积极推进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劳务输出,推广邗建集团的做法,从为其它公司输送劳务向承包工程带动劳务输出转变。今年我市工程项下的劳务输出争取达到百分之六十。鼓励输出石油勘探开采、核电站建设、厨师等层次较高、收入较多的劳务人员。

2、鼓励经营公司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经营公司要有自己的直接客户,要做一手单子,这样才能掌握劳务人员将面临的工作状况、工资待遇、生活环境等情况,才能准确判断此项业务能不能做,才能为工人争取到较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较高的工资待遇。对国内外“二传手”的业务一定要慎之又慎。

3、督促经营公司规范经营秩序,防止恶性竞争。经营公司在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上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对外劳务工作是一项“富民工程”,在经营中不能以牺牲劳务人员的利益为代价进行恶性竞争。经营公司要严格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收费,要切实制止因多收费,乱收费引发涉外劳务纠纷。杜绝违规代理。

4、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劳务合作项目审查。要求经营公司每一个对外劳务合作项目都要到省、市外经贸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出国前要对每一个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对不按规定逃避项目审查的经营公司要形成责任追究制度。

5、加强经营公司与劳务培训基地的联合。各经营公司要加强与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培训基地、职业学校、职业介绍机构的联合,取得稳定的高质量的劳动力资源,才能防止到社会上乱招人,把一些习惯闹事的人招入队伍,引发纠纷。

6、认真处理劳务纠纷。我市没有管理劳务中介的规定,处理劳务纠纷的机制、机构也不健全。我局在管理方面总的思路是加强与公安、工商、外事和劳动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分别把关,依法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防范劳务纠纷发生。发生纠纷后,按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积极认真处理。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江苏省商务厅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025-57710075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